我們想與您多分享一些我們對「宗教」這個主題的個人看法,尤其是對道教與佛教的理解。

我們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經驗與認知,因此宗教這種具有主觀信仰色彩的議題其實不太容易交換觀點。不過,我們仍斗膽分享我們的觀點,也許不一定符合您的立場,但也許您會因此而對「宗教」這個主題產生一些新的角度。

世上的宗教很多,我們暫時將其分為三類:第一類是信仰上帝或諸神(基督宗教、伊斯蘭教、猶太教、印度教等);第二類是教導處世之道(道教、儒家、斯多噶學派等);第三類是指引解脫之路(佛教)。其實道教也涵蓋了解脫的內容,但主要還是以教人為人處世為主,所以我們暫列為第二類。

我們也想分享來自印度吠陀經典中關於人生四大目的的看法,分別是:歡愉(Kama)、謀生(Artha)、倫理(Dharma)、解脫(Moksha)。

前三個人生目標可借助前兩類宗教作為引導,而最後的「解脫」目標則需要第三類宗教的指引。事實上,第三類目前僅有佛教一個代表。佛教是唯一以解脫輪迴為最終目的的宗教。

如果你的人生目標落在前三者,那你或許並不需要深入了解佛法;但一旦你開始接觸佛法,你會發現它其實涵蓋了前兩類宗教的內容。

我們對發展佛教(大乘)與密宗這兩大佛教分支並未深入研究,但初步了解之後,從我們個人的觀點來看,我們認為原始佛教的教義更為正確。因此接下來我們所探討的內容,乃至於本網站所提到的佛法,請您理解為我們主要在指「原始佛教」與巴利三藏經典。

在巴利藏經中,你會理解到「上帝」其實是第一位出生的「大梵天王」,祂並不是宇宙的創造者。你也會清楚了解到宇宙是如何具體地形成與毀滅的,而不只是停留在「道生一,一生二」或暫時理解為太極生兩儀的層次。佛法也讓我們清楚理解宇宙中的其他境界,讓我們知道宇宙的廣闊無邊,以此破除我們對自我的妄想與執著。我們將於連結 RD2 附上與這些主題相關的經文與文章。

道教說得對關於太極與陰陽,引導人們如何平衡陰陽,也談到如何透過「無為」之道脫離陰陽、回歸太極。

佛法也談到「無為」,但佛法談的比這還多,佛法談的是輪迴與如何脫離輪迴。在巴利經中,佛陀所說的「無為」就是斷除貪、瞋、癡。(可參考連結 RD2)

與其他宗教相比,我們特別欣賞道教,因為從我們個人的觀點來看,它對宇宙本質的反映是最接近真相的,僅次於佛法。那我們的理由是什麼?

同樣是解釋一個極其重要的主題——「解脫」,一位老師只講三天,留下三十頁左右的教材讓你自行摸索前行;而另一位老師則花了四十多年傾盡一生來教導,留下近四十本厚重教材,詳細說明每一個修行過程,有具體範例、有精彩故事,甚至等你後來接觸腦神經科學之後,拿出這套兩千年前的教材來對照現代科學證據,居然驚人契合,你覺得自己會選擇哪一份教材來走這條長路?

依我們的理解,太極是涅槃,陰陽兩儀是輪迴,而從兩儀回到太極,從輪迴回到涅槃的方式,就是道教所說的「無為」,或佛教所說的「腦中無語言活動」。這是兩位偉大思想家對同一偉大主題——「解脫」——的不同表達方式。

透過練習讓腦中不再有語言活動,我們會影響副交感神經系統,進而產生帶來安樂感的賀爾蒙;練到純熟,我們將證得四禪與三明。修行的每個階段佛陀都清楚指出,讓我們可以自我評估在修行道路上的位置,非常具體明確。關於腦科學與禪修,以及修行階位的相關書籍與資料,可參考連結 RD1、RD2。

佛法教材也是根據每個人的根器來設計適合的教學方式。佛教將弟子分為兩組:在家居士與出家僧團。對於在家居士,佛陀具體指導如何與不同對象相處,例如:父母、夫妻、子女、師生等等。(您可參考連結 BS1)而對於出家的比丘僧團,也就是專修組,則要求非常嚴格,甚至有九冊之多的「律藏」規範。

在家居士就像是在職專班的學生,白天上班、晚上抽空學習,還要顧家庭,有時甚至無法出席課堂。而另一組就像是正規大學生,白天專心上課、晚上沒有家庭負擔還可以繼續修練。正規組的要求比較高,所以達成雇主標準的比例也比較高;在職組雖然達標率低一些,但仍遠勝於從未修學的人。大致就是這樣的情況。

其實佛法的核心就是「戒」。有「戒」就有佛法,失去「戒」佛法也就瓦解了。「戒律」就是「限制」與「自律」。你自我約束,不讓自己跨越這些界限。(可參考連結 WRA3)

補充一點關於音樂與電影。我們曾經非常熱愛音樂與電影,但自從閱讀戒律以及釋通徹老師關於腦神經的著作後,我們才理解原來那些看似健康的事物,其實也是應該避免的。我們也明白為什麼佛陀會禁止聽音樂、看戲劇等。因為這些聲音與影像的刺激極具成癮性,它會在腦中產生內在語言或重複的節奏。而這種內語正是地獄之火的根源,它會作用於交感神經系統,釋放對身體有害的荷爾蒙。

從前的音樂在頻率尚未被更動之前,在某些覺知層次上確實具有療癒的美好特性。但如今音樂已被偷換本質,大多數從432Hz被改為440Hz,而這可能會帶來危險。432Hz是療癒的頻率,440Hz則是刺激與苦難的頻率。這個世界就是能量,而頻率會彼此影響,所以當你帶著療癒之心去聽音樂時,可能無意中共振到痛苦的頻率,因此要小心你所聽的音樂類型。你可以參考連結 RD2。

根據佛教的觀點,並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靈魂,因此你或許需要對一些基於「永恆靈魂」概念的思想體系保持謹慎,比如吸引力法則、靈魂永居上帝身旁等說法。從原始佛教的角度來看,「永恆靈魂」這個概念,實際上可能就是換一種方式說「自我」,這個自我在多生多世之間延續存在。但如果你將「靈魂」理解為從今生到來生不斷流轉的「心識流」,那麼這個詞也許就無須過度討論。我們在連結 WRS9 中有建議一份《靈性詞彙對照表》,將常見於新時代思潮、現代心理學中與「自我」有關的詞彙,轉譯成更符合原始佛教(巴利文)或無我、智慧與修行導向的詞語,供你參考。

吸引力法則是一種需要謹慎思考後再採用的思想,因為它雖然是基於一個宇宙真相——「識」生起「色」(意識創造形象)的現象,但它也可能被用來強化人的「我執」與貪欲,例如不斷培養更多的「識」,來創造出符合自己欲望的「色」。吸引力法則在某個層面上也許是正確的,例如當我們把大量「識」集中在某個願望上(譬如想買某個東西),這其實就是在「種因」;再加上「緣」(福德)的成熟(例如你有足夠的福報來獲得金錢購買),那麼因緣具足時,結果(果)就會成熟,你就能得到你所期望的東西。

然而,那個「福德具足」的條件往往是那些宣講吸引力法則的人所忽略的。因為若沒有福德,你無論 manifest(觀想或祈求願望成真)多少,也不可能如願。這就像一個貧窮的人看到一樣昂貴的物品,渴望再多,卻沒有能力購買,那麼這個東西就永遠不會成為他的。

我們在這裡想強調的重點是:通常我們的願望本身就源自於「貪」。我們越覺得吸引力法則靈驗,就越常使用它,貪欲也就越強,結果只會讓我們更苦而已。

針對「靈魂永遠與上帝同在」這一觀念,我們也想提出個人的看法。靈魂與上帝同在,也許是對的;但說是「永遠」,那就未必了。為什麼呢?根據上文提到的巴利藏經,你將會理解,上帝(或稱上主,或依不同宗教而有不同名稱)其實是第一位誕生的「大梵天王」,他誤以為自己創造了宇宙,後來出生的眾神也因而誤認如此。

信仰神明的宗教通常教導人們要行善積德,來世將得享福報,歸返其神的世界。這一點在事實上是成立的,因為當我們修身積德至某一程度,我們的識便能與梵天界的識相應,那麼來世便有可能投生至梵天界,與我們常說的「上帝」或「天主」共處一境,這就是所謂的升天,與神同在。

但其中有一點不正確的就是「永遠」。即使大梵天王的壽命極其漫長,也終有結束之時。當福報耗盡,我們仍可能再度轉生為人,或進入其他境界,視乎個人之福業。甚至連梵天界也無法脫離「成、住、壞、空」的宇宙規律。

信仰上帝或神明的宗教仍然值得尊重。第一,因為這些大梵天、上帝或諸神本身即是福德無量之存在,值得我們敬仰;第二,因為這些宗教所描述的大多數宇宙真相是正確的;第三也是最重要的,這些宗教皆引導人們向善、遠離惡行。但若你希望追尋究竟的真理、徹底解脫一切苦痛,那我們認為佛法能夠為你解答這些問題。

信仰上帝的宗教與佛教之間,有一個根本性的差異,那就是:究竟是誰決定你的命運?

其實,能夠感覺到有一位全能的存在可以讓我們寄託一生的命運,這種感覺確實比起要自己承擔、自己掌舵整個人生來得輕鬆許多,也讓人更容易接受。

其實,無論你是當員工還是當老闆,只要你仍然遵守道德標準,那你的人生就仍會是美好的,無論你身處什麼職位。然而,「依賴者」與「主宰者」的心態是非常不同的。

若你相信上帝決定你的人生,你會不明白為什麼你明明活得善良,卻還是被上帝懲罰;或者你突然獲得某種獎賞,即使你什麼都沒做,也會以為是上帝偏愛你才賜予的。你總處於一種被動的狀態,卻不明白為什麼事情會發生。

但當你明白真正決定你人生的不是上帝,而是你自己時,你看待每一件事的方式都會完全不同。上帝並不是因為你現在活得善良而懲罰你,祂是在「回應」你過去的過錯;祂也不是憑空獎勵你,即使你現在什麼都沒做,而是因為你以前曾經種下善因。因果法則總是公平的:種下惡因就會結出惡果,種下善因就會收穫善果,只是因為時間的延遲讓很多人看不清,才會質疑因果是否公平。萬事都需要時間發酵,因果法則也一樣,種子需要時間成長才能結果。

你是「因」的種植者,而外在的條件如諸天、他人、魔鬼……則是「緣」。當因遇到緣,就會產生「果」。例如,諸天可能決定你何時以及以什麼方式獲得一筆金錢;但這筆金錢的多寡則取決於你自身的福德,並非諸天隨意安排。諸天雖然管理著世界,但根據每個人的福業來運作,就像一位經理根據每位員工的能力分配適合的工作。如果他們努力進修,就會被安排到更高的職位,獲得更高的薪水。經理只負責安排位置,但能賺多少錢還是靠個人的能力。

而我們雖然是員工,儘管尊重經理,但也知道薪水高低是取決於我們自己,因此我們會努力精進,而不是責怪經理。

當你明白一切都依你的福業而運作,形成你的命運,而你——你的識(意識)——創造了色(形象)、福報與生命經驗,你就會明白你才是自己人生的真正主人,並會對自己的每一個念頭變得謹慎小心。如果還無法達到無識(無內語)的境界,那至少選擇「好識」(內語是善的),不要選擇「惡識」(內語是負面邪惡的)。

在佛陀的教法中,「識」(意識)生起「色」(形象),因此整個宇宙也是一種由「識」所生的「色」。而這個「識」不是單一個體的識,而是一個集體的識之組合。所以佛經才會解釋說,這個宇宙不是由某一位「大梵天」(上帝)所創造的。我們可以理解為,這個宇宙的「色」是由所有眾生的集體「識」共同創造出來的,而不是某位大梵天的個人意識所創。

因此,不要再以為自己只是個渺小的個人,覺得自己的思想或意識根本不會對這個世界造成什麼影響。事實並非如此,因為這個宇宙正是由集體識所構成,而你的識也是其中的一份子。所以你要為自己的意識負責。當你的意識是善的,那麼你也在為這個宇宙增添美好;反之亦然。

這也可以解釋「什麼層的雲會遇見什麼層的雲」,或者「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」這些話。相似的意識會互相吸引,並聚合成某種集體意識或共業。我們通常會吸引到那些與我們意識相似的人,當我們改變自己的意識時,周圍的人也會隨之改變:要麼是舊人變得更好與你同步,要麼是舊人離去,換成更適合你的人出現。所以,如果你想改變世界,就必須從改變自己開始。

你無法直接改變他人的「識」,但你可以改變自己的識。透過這樣的方式,你將間接地改變其他人與你所處的世界。

我們也想談談佛法那種奇妙而精密的邏輯。

我們所稱的「靈魂」,其實只是無數世累積而成的「識種子」之袋子。當「識」消融,這個種子袋便消失於虛空,那也就是結束點,也就是「涅槃」。

那麼,「識」何時會消融呢?

佛法的邏輯是:
色生受,受生想,想生行,行生識,識再生色。

色 → 受 → 想 → 行 → 識 → 色

簡略對應來說:

形象產生感覺,感覺產生分別(使用右腦),分別產生思維(使用左腦),思維產生認知(習慣、經驗的預設值),認知再創造出形象(例如:認為要有孩子,就產生孩子)。
(請參考本文末尾的經典連結)

形象 → 感覺 → 分別 → 思維 → 認知 → 形象

那最初的色(形象)從哪裡生出?來自識(認知)。

那最初的識(認知)又從哪裡來?來自色(形象)。

那麼,「識」與「色」是否正是形成輪迴苦難的那一對陰陽二元?陰生陽,陽生陰,就這樣無窮無盡地輪轉。

在某一瞬間,陰與陽同時生起,輪迴由此開始。

若想出離輪迴,跳出兩儀、回歸太極,那唯一的方法就是:無陰陽、無左右腦、無分別、無思維、不再有「識」。

所謂「內語」,就是當我們使用右腦與左腦去分別與思考時所產生的。

當我們停止分別與思維,停止使用左右腦時,識就會消融。

識會消融,當我們回到「覺性」——也就是左腦後側的覺知區域。

識會消融,當我們「停止內語」


思惟即是業:巴利藏經/《增支部經典》/第六品:六法/第五章:大品/第九節(63):「一法門決擇」

  1. 比丘們,應當知道什麼是業……應當知道導致業滅的途徑是這樣說的。為什麼會這樣說呢?

比丘們,我說:思惟即是業。在思惟之後,就會有身業、語業與意業的產生。”

有思惟的心是有害的:巴利藏經/《長部經典》/第九經:Potthapāda 經(波沙巴羅經)

17.「再者,Potthapāda啊,當比丘在此自身生起諸想時,他會從此一想轉至他想,直到抵達最極想。他在達到最極想的時候,會這樣思惟:『有思惟的心對我是有害的,沒有思惟的心才對我有益。如果我持續思惟,當這些想消失時,其他粗重的想又會升起。不如我不要再思惟。』因為不再思惟,舊的諸想滅盡,新的粗想也不再生起,他便體驗到一種滅盡的感受。這就是,Potthapāda啊,一種透過智慧漸次滅除諸超越想的證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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